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7-11-08
各省辖市、有关县(市)林业局、财政局:
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项目申报程序,加强项目管理,认真做好2017年度我省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,省林业厅、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《河南省2017年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项目指南》)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地要因地制宜,统筹安排,按照《项目指南》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 申报文本和"优质林木种苗培育资金扶持申请表"等相关附表,并以林业、财政两部门联合文件按项目类别逐级上报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,市县林业、财政部门应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、合理性负责。
二、各地应于4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三、申报项目批准后,各级财政、林业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、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及时拨付资金。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《项目指南》规定的建设方向、内容组织实施,严禁擅自改变建设内容。项目结束后,由各省辖市林业、财政部门按照建设项目预期的效益目标组织检查和验收,省林业厅、省财政厅将联合组织开展项目抽查验收工作。
联系人:
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 (0371)65956021
省财政厅农业处 (0371)65808714
附件:河南省2017年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项目申报指南